艳照门事件(九)艳照门中的香港警方、不良媒体和暴民行为
艳照门事件(九)--艳照门中的香港警方、不良媒体和暴民行为 原创作者:VSHARING秋叶漫谈
一、香港警方做错了什么?
艳照出来以后,香港警方迅速行动被人非议,意思是原来有此类事件不紧不急,这次牵扯到明星或利益集团,就如此雷历风行,而且动作虽然快,但只抓小鬼,没抓大鬼。
我个人觉得香港警方行动迅速没有错,难道行动慢就对?
过去没有采取行动是过去的错,不能成为这次指责的理由,而是要表扬。至于抓小鬼抓大鬼只能说大家都低估了网络的力量和事情的复杂程度,过去见过这种类型的犯罪吗?
真正的问题是香港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黄警官的表现很不好:
1、身为执法部门,不应该随意释法,一句“朋友之间发邮件不是违法”简直是为艳照传播大开方便之门,也人为增加执法的难度。即使要说,也可以艺术的说“我们不希望出现此类行为,如果此类行为触犯到相关人的利益,我认为他们会保留追求的权利”,不好吗?
2、身为执法部门的代表,不应该一面高喊保护隐私,一面引发公众对隐私的好奇心。黄警官在别人问他涉案女星的时候,主动曝光有6人,别人问他67张照片的时候,主动曝光有1300多张高清照片,还一幅我们先欣赏过了得意劲,这不是鼓励广大市民赶紧找图,即使暂时没有图,无数媒体也会悬花红得到图的。
3、不该立功心切,发布犯罪分子已经接近源头的消息,结果被大耍了一把。
这个黄警官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表现简直是专门为犯罪集团做的笼子。
[ 本帖最后由 糊涂 于 2008-2-14 13: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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