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创意 创意的孤独
广告界流行一个“3B”原则,即BABY(婴儿)、BEAUTY(美女)和BEAST(野兽),很多广告人将其视为指导广告创作的圭臬,或称之为黄金法则,认为这三者最容易抓住消费者的眼球,赢得受众的喜爱。提出独特的销售主张的广告大师罗瑟·瑞夫斯也说过:多少次站在便道上和朋友谈兴正浓,我却忘了谈话的主题——都是因为当时有漂亮女郎在穿越马路。有广告大师的金科玉律,广告人对“3B”原则趋之若鹜。可惜的是,许多广告人引用“3B”只是断章取义,看谁的美女最漂亮,看谁的孩子最乖巧,看谁的动物最可爱,创意因此落入了俗套,广告效果苍白无力,“3B”原则走入了广告创作的误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孤独的创意
孤独的创意是指广告创意没有和产品的特性相联系,没有考虑目标受众的购买心理、购买特点和购买方式,而达不到广告的预期效果。承诺、承诺、实实在在的承诺是广告的核心和灵魂,没有产品的相关信息,没有突出利益点,广告只能停留在低层次的告白之流。此类例子比比皆是,不用多说。
二、创意的孤独
“广告的目的是为了销售,否则我们不做广告”。孤独的创意直接导致了创意的孤独,所谓创意的孤独是指广告没有销售力。例如,曾经大量投放过的广告,雕牌牙膏的 “后妈妈篇”虽然能打动受众,但是并不能说服人们去购买雕牌牙膏,牙膏和“真情付出,心灵交汇”的主题没有必然的联系,尽管这则广告投放后,其销售量急剧上升,但影响销售力的因素有很多,如媒体投放策略。牙膏是日用消费品,虽然消费者购买时有感性的因素在里面,但是我们不能为了追求商品的附加价值,而否认了商品内在价值。商品的内在价值因素是消费者购买该产品时首要考虑的因素,特别是生活必需品,在同等价值情况下,消费者才有考虑商品附加价值的需要。例如,消费者要坚固牙齿,会购买佳洁士或者高露洁,为了避免冷热酸甜而引发的牙痛,会购买冷酸灵。雕牌能够给消费者带来什么?至少在这则广告中没有传达出相关信息。诉求点的模糊,没有产品的个性张扬,没有受众心理的体验,广告作品最多只能列入“多么美妙的广告呀”(大卫·奥格威语)之流,而不会有“我一定要买来试试”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