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的经济学解释兼论知识经济与新广告
杨 文
混迹于广告圈多年,见过形形色色的广告人,读过各种各样的文章,逐渐领略到这是一个内涵很丰富的领域,你可以从很多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它,每一个角度都可以发展出整套的概念和操作细节,而不同角度之间却又没有很清晰的理论联系。广告创意似乎名正言顺地占据着广告殿堂中的一把交椅,创意人凭借自己成功的案例证实着其存在的真实性和对于广告的不可或缺;但广告媒体也许并不买帐,一个年广告收入数以十亿计的媒体对广告之成为广告必然是有自己的说法的,毕竟巨额营收是比任何理论都更实在的东西;横看竖看,还有形象设计、工程制作、影视拍摄、后期合成、市场调查、客户关系、户外广告位经营、PR、活动策划…,谁能说其人不是广告人,其业不是广告业呢?
我不大清楚大学里的广告专业都讲些什么,不知道广告能否成其为理论或称其为“学”,也就是说能否“通过最少个数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关系的使用,尽可能完备地理解全部感觉经验之间的关系”,能否具有“由概念、被认为对这些概念是有效的基本定律,以及用逻辑推理得到的结论这三者构成的完整体系”(爱因斯坦,1933)。理论是灰色的,广告之树常青,广告业务基本上是一种实践性的、操作性的,广告人理论知识的多少与挣钱的多少基本上没什么关系,在心浮气躁热热闹闹的广告圈里一心想要潜心研讨关于广告的理论的人一定是个没怎么挣着钱,又不甘心在广告行业里当“沉默的大多数”的人,遗憾的是,我正好是这么一个人。
广告作为一个整体概念与市场这个概念密不可分,没有市场也就没有广告,而市场又是经济学中的基本概念,因此广告必然要作为经济学中的一个衍生概念而存在,如何用经济学中的一些本质概念对广告的本质属性作出规定,并从经济学理论的演进中揭示出寄生在新经济中的新广告的可能形态,就是本文所试图讨论的主题。
一、确定经济学与广告的关系
经济学是“西学”,其诞生源于西方的经验理性哲学传统而非思辩理性的哲学传统,整个理论演进历史中始终看中的是其基本假设对经济现象的解释力和预测能力,而对其基本假设的现实检验并无过多的追究。从古典经济学(亚当.斯密)直到凯恩斯、萨缪尔森,全部微观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有一个总的基本假设,即假设经济学中的“经济人”是“理性的”,就是说 “经济人”始终能够作出使“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的”决策。在没有发现信息的不完备对决策的影响之前,在古典经济学模型中我们甚至根本找不到“广告”这种东西的位置,根据完全竞争市场假设,市场中的买方(理性经济人A)完全知道卖方(理性经济人B)所出售的产品中所包含的“劳动价值”或成本,也完全知道所有可能的替代选择的个数和各自的价值,买方所唯一要做的就是进行理性计算使自己所作出的决策能够实现“效用最大化”,或者说个人需求得到最大满足。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广告是完全没有用的。
作为广告人的我们不得不庆幸,这个理想化的模型并不是实际的现实,因为在社会化分工高度发达的今天,没有人知道所有人知道的事,没有人能够准确地计算出所有其他人的“劳动价值”,“分工使人们知道与自己工作有关的那部分知识(可说是人类积累的全部知识的沧海一粟),没有一个人有能力取得这些知识的全部,每一个人都根据自己那部分知识选择他的行动计划…”(哈耶克,1949)。正是这样的强大的经济现实才给了我们广告人一个挺不错的社会分工——负责利用各种手段使买方知道卖方并相信与卖方进行交换是所有可行选择中“效用最大化”的选择来替卖方实现自己的“效用最大化”,并从卖方那里得到服务佣金。
将信息作为一个基本概念引入经济学后(斯蒂格勒,1961)产生了一系列新的基本理论假设:非最大化的有限理性基本行为假设(西蒙,1947)、信息不对称或不完备假设(塞尔顿和哈萨尼,1960)、信息交易成本为正假设(阿罗,1963)等等。在这些被称为“信息经济学”的范式中,人们不难建立起关于广告的解释,因为在这些理论模型中,“经济人”已经不再是全知全能的Ideal Type(韦伯:理想型)了,这时的“经济人”不仅“信息不完备”、“计算能力有限”、具有“欺骗”倾向和“机会主义倾向”,甚至连是否真正具有“理性”都值得怀疑了。由于理性主义假设是整个西方主流经济学得以建立的基础,因此对“人的理性”的讨论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经济学的范畴,各种学派的社会学家和哲学家们也都一直在讨论这个问题。看起来颇有点儿滑稽的是,在经济学家们用了100多年(并准备再用数个100年时间)争论“经济人”是否“应当”具有“内在一致性的理性”的问题的历史中,广告人却一点儿也没闲着,世界范围内蔚蔚然如洪流巨川般的广告大业正是在一种“教你没商量”或者说“骗你没商量”的理念指导下热热闹闹了100多年。多亏广告业早期的“教父”们不是学经济学出身的,否则可能面对“经济人”的完全理性假设连一个广告创意也不敢做,也就更不会有现在的“制造需求”、“创造感觉”这等玩众生于股掌之中的后辈们的大手笔了。
毋庸质疑,广告学的理论(如果有的话)必定要植根于某种非理性假设经济学,至少是准理性假设经济学。看到无论多么浅薄的广告都能够达到促成某种程度的买卖之间不等价交换的目的,我等已不由得对人们的理性完全丧失了信心。根据从广告实践中的观察,现代人(也许是局部范围的,比如现代中国人)不仅不具有任何靠得住的理性根基,甚至具有随时准备陷入迷信的倾向。陷入迷信的买方已经不是“计算能力有限”的问题了,近乎弱智的人们通常会大大高估每一个顶着迷信光环(有意的或无意的)的可行方案的价值,并且只要“光环”不褪还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断迷信下去。这个“光环”在广告行业的术语中叫做“品牌”,只要提起了“品牌”,就进入了广告行业的“语境”,广告人自有成套的关于“品牌”的理论和实作知识。这样看起来,两个自成系统的“语境”之间是有着逻辑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