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是市场竞争的区隔单位。
这里面最重要的一个词是“区隔”,所谓“区隔”,就是指你区别于其他竞争对手,让你和谁都不相同的地方。每一个品牌的真正意义都仅仅在于----它的独特性。
独特性就是品牌力量的来源
这种独特性可能来自产品(或者说服务),可能来自价格(或者说消费者获取时的成本收益比),可能来自渠道(或者说消费者获取的方式),甚至可能来自经营模式(比如这样的例子:我们的经营宗旨是----关于我们的一切都是环保的,包括产品,包装,甚至店头的装修材料以及我们所组织参与的公益活动。这就是 BODYSHOP的品牌),但是绝对不可能“来自”广告----广告和其他一切宣传方式只是这种“独特性的”“区隔”的反映。
这种独特性必须符合两个特征:
一.它必须来自产品,服务,价格,渠道等等基本市场竞争力,或者说它必须是消费者能够直接感受到的,可以自行体认的利益。
二.它必须可以持续发展。
为了描述方便,我将这种独特性称为“品牌力”,它意味着品牌力量的根源。举例说----直销,就是戴尔的品牌力。
这样说来,创造和经营品牌也许并非难事。你唯一要做的就是:让你和你的竞争对手在某个地方有所不同,换言之,“我”的品牌,意味着“我”可以给消费者的,而别人给不了的,好处。
怎么样,这够得上是常识吧。但是,能做到的人,很少。
一副扑克牌有四种花色,因此就有四个A,四个K,四个Q,四个J……唯有大王和小王,各自只有一张。品牌,就是只有你手中才紧紧掌握的,独一无二的王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