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创意总监”是干什么吃的?
What does a Creative Director do,anyway?
广告公司有一种明星级的人物,叫做“创意总监(Creative Director-CD)”,谁要是冠上这个职衔,感觉上就很了不起,好像马上变得学富五车,出口成章,创意无敌一般。按照字面上的解释也对啦,这个总监在公司内要总管创意,应该就是最大条的;但是老实说,创意人人都有,而广告创意又从来没有标准答案,从扫地的欧巴桑到念幼稚园的小弟弟都有创意,更别说客户、业务、美术及文案人员个个都有满脑的鬼点子,创意到底该听谁的?这支大条的“创意总监”,想要摆平大家,工作可一点也不好干!
创意前辈王念慈小姐对“创意总监”的定义非常贴切:“身为创意总监,你不需要再强调自己是多么棒的撰文(Copywriter)或美术指导(Art Director),而应当扮演的是‘反射的光辉’!”也就是说,创意总监必须激发尝鼓励他的创意组员成为亮眼的发光体,再经由他对市场策略的了解、行销概念的掌握,将创意的光芒,反射后发扬光大成为大创意,甚至成为可扩展的广告促销活动(Campaign);当然在日常的工作中,CD也不免经常要扮演救火队的角色,面对突发的状况,解决最棘手的问题!
此外,在国际间的广告公司,对“创意总监”的职责定义有下列5点:
- 创意点子(idea)
- 人才的经营(people)
- 专业技巧(craft)
- 成本与利润(money)
- 创意气氛(atmosphere)
★生产、评估、保护及强化我们最重要的产品——创意点子(idea)
1.负责审核、评估、接受或驳回业务端的“广告策略单”。
2.提出可探寻的“策略方向”,是业务及行销人员重要的资商对象。
3.选派适合的(创意)人才进行工作。
4.创造积极且具有建设性的竞争条件,寻求创意突破。
5.适时地充分运用各种资源,为创意作品加分及添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