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也“干”了十几二十年的广告,相信你会同意,广告人的生涯叫做“穷开心”。当然,重要的是开心,因为穷是“宿命”,而“开心”就像吸毒上瘾一样,是自己跳进去的而且乐此不疲。所谓“穷”指的不一定是钞票,如果以时间计费一天工作10~15小时,广告这行当然不能算是高收入;加上工作一天剩下来的10个小时左右,要睡觉、要游戏,还要陪家人,真是“穷”得可以。事实上广告创意的动脑工作经常是24小时无休(你是否也有过半夜梦见脚本,匆匆爬起来记笔记的经验)。有一回,电台要谈一个话题:创意人长时间的工作对生活有什么影响?我说:这题目出得可外行了,因为创意是在生活中工作,工作在生活中,所以不叫影响,根本就是“全部”。广告名人庄淑芬小姐不是说过:“创意人就是认真生活的人!”听起来就觉得真累,不过广告长时间的工作,对“夫妻生活”倒是会有影响的,
有一位女同事——小苏,怀孕的时候,老公没天没日的在公司加班,有一天老公愧疚地说:“我每天加班这么忙,不能陪你,不知道对胎儿会不会有影响?”小苏没好气说:“可能喔 !搞不好生出来,会长得像隔壁的呐!”
不过,我最佩服是那种每天在公司上班,还能搞大事业的人(“阿鲁”——意思是兼差赚外快),有时候事业搞得比职业还大,真是开心得不得了,不过这种开心只能独乐乐不能 众乐乐,说出来会让我们这些没事业的,大为不齿!
所谓做广告像吃药上瘾“穷开心”的创意人,那真是可歌可泣,有贞节牌坊的。试想一个创意“便秘”了两天两夜,终于灵光一闪,蹦出个大创意,好爽!或是提案比稿,客户鼓掌叫好又买单,好爽!广告创意奖,上台亮相致词30秒,感谢祖宗八代……好爽!当然,这种“开心”是因为背后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付出,终于有了代价,所以特别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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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 (2008-7-25 17:13:07)